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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20年商学院复试方案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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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与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做好 2020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采用线上方式复试;

(三)合理优化复试录取工作流程,科学设计复试内容, 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

二、组织工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 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办法,负责与学 院(部)签订招生复试组考责任状,与相关招生工作人员签订 工作责任及保密承诺书。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分管院

领导、各学院(部)纪检委员和南昌校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组成。

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 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督查各招生学院(部)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场所是否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小组,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心理 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人员和各招生学院(部)分管副院(部) 长组成。负责制订复试考生心理测试工作方案,审核心理测试 结果等相关事宜。

(四)学校成立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生院院长任组长,外语外贸学院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 8-12 名教师组成,负责协助各学院(部)的外语视听说的面试工作, 做好复试教师的遴选及培训,制定口语听力的评分标准,确保评判标准一致。

(五)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本单位各学科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学科(专 业)的复试工作,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线上远程复试要求 科学设置面试流程及建立面试题库,指导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 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六)各学科(专业)于复试前成立线上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开展复试综合面试工作。一般应选派不少于 7 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

的教授、副教授或青年博士教师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 担任。线上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 5 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七)各学院(部)要多方式多渠道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 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招生计划

(一)学校招生计划分配以培养质量为主导,依据师资队伍、报考与上线人数、学科建设、生源质量及就业等综合因素 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各招生学院(部)自行确定本单位招 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做好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工作, 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在录取过程中,若部分学科(专业)因生源较少(含调剂生源)难以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学院(部)可根据实际生 源情况对本单位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部),学校将根据全校生源情况进行招生计划重新调整。

(三)各招生学院(部)分配的招生计划均包含推免生、稀土专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调配。

四、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1.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由学院(部)按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 1:1.5、会计专硕不超过招生计划 1:2 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名单。

3.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考生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4. 一志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48 分、管理类联考达到 160 分及以上考生具备复试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工学类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44 分(国家 B 类地区工科照顾专业分数线)、其他学科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48 分(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管理类联考达到 155 分及以上的一志愿考生具备复试资格。

5. 一志愿已达到招生学院(部)复试资格线的选拔生,以 选拔时报考所在学院(部)的面试成绩为主,不再参加本次复试,直接录取。

(二)调剂考生

1. 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由学院(部)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 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

2. 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学院(部)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部)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比如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与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在

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3. 各学院(部)应如实在调剂平台公布缺额情况,根据往年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比例、调剂考生的志愿填报等情况,适当 控制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人数。

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48 分、管理类联考(不含会计硕士)达到 160 分及以上考生具备复试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工学类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44 分(国家 B 类地区工科照顾专业分数线)、其他学科考生初试成绩达到 248 分(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分数线),管理类联考

(不含会计硕士)达到 155 分及以上考生具备复试资格;以上考生可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我校择优确定专项计划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5. 对于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应提前确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复试时间,一次性完成本学科(专业)调剂工作; 对于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与调剂报名情况分批复试,若在学校规定调剂时间内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学校将适当调控该招生学院(部)的招生计划。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工作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树立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线下独立评分。

(一)复试内容1.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审核资格,重点审核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在综合面试时应要求考生在线上面 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同时 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传到线上面试系统:

(1)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 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 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 报告》的下载件。

(4) 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较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 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在开学时,学校对上述原件进行集中审核;且考生需提交

(2)-(5)扫描件和政审表、学历认证报告。2.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各招生学院(部)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在综合复试前开展心 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咨询 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3. 线上面试内容

线上面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专业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 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书及论文等支撑材料。

(3) 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听懂日常相关的 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 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 部分考生复试加试环节

同等学力考生、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要完成综合面试,且 必须完成相应的考试。

(1) 专业加试(不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与法律硕士(非 法学))。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还需参加两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线上方式,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分数为 100 分。

(2)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线上方式,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二)面试安排

1. 前期准备

(1) 远程面试系统投入使用后研究生院将按照操作手册组织各招生学院(部)开展相关培训,提前安排系统测试。

(2) 各招生学院(部)按复试小组数量提前准备好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以平台要求为准);参加复试考生需提前准备 1 台笔记本电脑与 1 台智能手机,分别用于面试或周围环境监控,确保考生复试的公平性。

(3) 各招生学院(部)需提前 3 天联系组织考生完成面试系统安装、调试、测试工作。

(4) 根据远程线上复试方式,需建立复试题库(含专业测试、综合能力、外语听说等)。学院(部)组织各学科(专业)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建立综合面试题库,题库各题型应题量充足、难易适当。

2. 线上面(笔)试

(1) 线上面试(含专业测试、综合能力、外语听说等)时间一般不少于 25 分钟,个别学科(专业)如认为专业测试确需笔试的,专业测试可采取线上笔试形式(网上分发试题、视频

监控考生答题、按时上传答卷)进行,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预案, 防止考生舞弊,确保公正性。

(2) 线上面试中的外语听说能力部分既可以与其他面试内容同时进行,也可以单独组织。外语听说能力可由本学科( 专业)的 2 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复试小组成员或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工作组成员进行测试评分。

(3) 每个学科(专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协调、考生面试次序及试题上传管理,负责复试时间对接、系统调试、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 线上面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成员需按照事先确定的

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评分,各招生学院(部)应及时下载考 生面试视频等,及时按要求上报复试有关材料。

(5) 应急处置。一是系统运行慢,在面试过程中,若出现画面不清、卡顿、双方网络暂时中断,可暂停复试,但考生正在面试,复试小组可根据考生的面试进度决定是否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或暂停面试;二是考生网络中断且无法立刻联系, 则考生应重新面试;三是学校因网络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崩溃,若确定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则通知未完成面试的考生另选时间面试;四是为保障复试期间网络稳定性, 复试前信息中心适当增加学校宽带流量,保持网络稳定性。

(三)总成绩计算

1. 复试总成绩为 150 分,其中专业测试满分为 60 分;综

合能力满分为 6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30 分。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

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 形式另外加入复试总成绩。

2.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 60%及以上权重、复试成绩占

40%及以下的权重,总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学院(部) 制定并提前公布。

六、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学院(部)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 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 一般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90 分(不含 90 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 75 分(不含 75 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低于 12 分

(不含 12 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 9 分(不含 9 分)。

2. 一般考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

3. 考生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拟录取后考生提供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若体检报告反映具有传染性疾病且正在病发 期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 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4. 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

律。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6. 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

(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 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 状态,考生须在 24 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部) 应在复试结束 24 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电话及学校纪委电话。

七、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 则,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单位信 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 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八、时间安排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复试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及生源情况,组织各招生学院(部)有序开展复试工作,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院(部)学科点生源情况与复试内容等确定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部)自行确定。学校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将会根据疫情防控及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1.4 月 30 日前公布学校 2020 年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5 月 7 日前各学院(部)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制定复试工作操作指南(含面向考生和面向工作人员), 并完成综合面试题库建立。

2.5 月 17 日前原则上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

3.5 月 27 日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及时调整招生计划。

4.6 月 15 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5.6 月 18 日前完成录取信息审核、学校拟录取公示与数据上报整理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部)应提前准备好口罩、免洗消毒液、体温枪等日常防护用品,指导并督促本学院(部)所有复试工作人员、本校在校考生严格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及复试场所的消杀工作。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部)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

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 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 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 取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 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 律责任。

(四)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各招生学院(部)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对 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 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 规定执行。

(七)联合培养单列招生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

十、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797-8312698,E-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联系人: 戴老师 杨老师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