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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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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东农校发[2014]58 号、2020 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及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 2020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2) 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 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3)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4)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5)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6)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启文
副组长:刘 畅
成 员:郭翔宇 张永强 庞金波秘 书:卢 达
小组具体职责:
(1) 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领导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政策、业务、远程复试平台、软件培训等;
(3) 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程序、调剂方案等;
(4) 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复试试题命制、保密等工作;
(5) 负责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及信息公开;
(6) 负责最终复试结果的上报。
(二)招生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亮
副组长:吴立全
成 员:郭 昕 杨秀坤 张 贺 孙宏烨 陈 曦 王功臣 小组具体职责:
(1) 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
(2) 负责维护考生及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 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 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5) 复试前,组织相关导师、工作人员学习保密条例、签署保密责任书。
(三)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卢 达
成 员:王宇洋 田佳佳 翟 涛 张有望 温 薇 马吉巍王 虹 付静雯
小组具体职责:
(1) 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 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 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 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四)学院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学科成立硕士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 5 人组成。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在编教师。
小组具体职责:
(1) 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 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3) 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五)技术保障小组: 组 长:李大为
成 员:贾晓晨 王达琪小组具体职责:
(1) 负责腾讯会议平台、腾讯课堂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2) 负责使用软件采集腾讯会议室或腾讯课堂的音视频;
(3) 负责采集监考端现场音视频。
(六)疫情防控小组组 长:郭 昕
成 员:孙宏烨 张 贺
(七)舆情管控小组组 长:王洪亮
成 员:张启文 吴立全 刘 畅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舆情管控,积极应对涉考负面有害信息。
三 、复试
(一)复试形式
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平台或腾讯课堂软件,采取远程线上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管理
(1) 确定“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随机工作机制。
(2) 加强导师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相关软硬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
试过程诚信。
(4) 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
(7) 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 保密培训。复试前对命题人员、工作人员、考生,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命题人员、导师、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涉密法律法规摘要、警示教育案例。命题人员、工作人员分别签署保密责任书。考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教务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复试准备
1. 招生学科需做好以下准备:
(1)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2) 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复试时导师端和考生端的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的应急预案;做好复试时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
(3) 做好远程线上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 、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考试前两天,对考生进行线上远程腾讯会议软件、腾讯课堂软件的使用培训,机位摆放、抽签等环节模拟演练。
2. 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 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
(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 良好的网络环境。面试时,该室内仅允许考生 1 人在室内。如有其他人员在室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考生不允许在培训机构面试。
(3) 复试采用“三机位”。“三机位”要求:根据研招办通知,
所有考生必须保证三机位出镜。1 号机位,考生正前方;2 号机位, 考生侧后方,要求能看清楚考生正前方的电脑屏幕内容;3 号机位, 远端,高角度,看到考生所在室内的整体情况。1 号机位要求用台式或笔记本电脑,建议连接网线,不要用无线网络连接,保证网络的稳定性。2、3 号机位可用手机或PAID 等电子设备登录,可以无线网。
(4) 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 必要文具。
(6) 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
(四)复试资格线确定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 120%;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 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2.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学科方可接收调剂。
3. 复试照顾(初试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
初试总分加 15 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学校 2020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共 5 人,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专项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的加分政策。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各招生学科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实施,具体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
(3) 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
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 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思想政治审核表(可附件下载);
(6) 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特殊时期,以上材料中的 4 和 5 现阶段为非必须材料。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将准考证,身份证等要求材料放在一个word 文档里上交,提前上交。
(六)复试时间

日期 时间 复试专业
5 月 9 日 8:30 农业管理
5 月 9 日 8:30 工商管理(MBA)
5 月 10 日 8:30 会计专硕
 
5 月 13 日
 
13:30
农业经济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产业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专硕

(七)招生名额


招生学科及代码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
免生计划
统考招生
计划
一志愿上
线人数
可接受调
剂生人数
 
差额人数
 
020204 金融学
 
11
 
7
 
4
 
1
 
3
/
 
020205 产业经济学
 
13
 
3
 
10
 
3
 
7
/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
 
2
 
1
 
0
 
1
/
025100 金融 27 1 26 4 22 /



095137 农业管理
 
35
 
0
 
35
 
56
/  
21
 
120201 会计学
 
8
 
1
 
7
 
4
 
3
/
 
1202Z1 人力资源管理
 
9
 
3
 
6
 
1
 
5
/
 
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
 
22
 
7
 
15
 
4
 
11
/
 
125100 工商管理
 
67
 
0
 
67
 
57
 
10
/
 
125300 会计
 
51
 
1
 
50
 
143
/  
93

各招生学科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具体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等三部分,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 100 分。每位考生单独进行,考核时间原则
上不少于 20 分钟。
1.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 10 分。
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2.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 50 分。
(1) 考试形式为口试;
(2) 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东北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
(3)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该项考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报考会计硕士(125300)该项考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占 6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 40%。
3.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40 分。
考核内容及要求:
1) 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对学术型硕士了解其科研成绩,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等;对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侧重了解考生的应用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对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还应了解考生的就业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的内容。
2) 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等级及应用能力情况等。
3) 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各学院要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了解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 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举止、语言表达、心里素养状况等。
(九)复试加试
农业管理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宏观经济学》《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其中会计专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等三项成绩加和,学院设定复试合格线为百分制的 60 分,其中任意一项成绩合格线为百分制
的 50 分,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四、调剂
(一)调剂原则
(1) 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计划数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未达招生计划的学科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
(2) 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东北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三)考生调剂具体条件
1.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2. 满足基本调剂条件。
3. 满足调入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4.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指科目代码及卷面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同等条件下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1) 该专项仅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或符 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2) 仅专业学位硕士接收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3) 申请调剂考生其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 申请调剂考生总分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的国家 A 区复试分数线以下 20 分且单科满分 100 分科目成绩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国家
A 区分数线以下 5 分、其他单科成绩不低于申请调入专业国家 A 区分数线以下 10 分。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但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 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报考普通计划考生,如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复试分数线参照以上第
4 款。使用该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复试照顾(初试加分) 政策。
(四)调剂程序
(1) 公布缺额信息公告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国家 A 区复试分数线等情况,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分批次发布我校各专业缺额信息公告,公告中向考生明确告知我校在调剂系统中开始接收调剂志愿申请的具体时间,并同时发布调剂要求。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 12 小时,12 小时后我校将关闭报名进行考生报考志愿的数据整理及筛选。为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调剂系统开放前,都将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缺额信息公告。
(2) 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符合我校各相关学科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申请调剂。
(3) 发送复试通知
报名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
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在 24 小时内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学院取得联系。复试人员名单将同时于网站公示。
(4) 取消复试资格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 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学院会及时通知。
(6) 志愿解锁
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视情况对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若我院相关专业出现新的缺额, 考生可重新报考。
(7) 注意事项
(1) 因招生过程存在动态变化,我院个别专业可能会因为考生意愿变化、复试情况等产生新的缺额,考生应留意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缺额信息公告,并及时按公告中告知的系统开放时间进入系统报名。
(2) 因我院部分专业缺额较少,第一批次调剂后可能满足招生计划不再有缺额,请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
(3)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
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五、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
×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门类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总成绩×30%)。
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拟录取程序
1. 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学校按《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导师招生限额按《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暂行办法》(东农研字[2017]3 号)执行。
2. 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 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 所有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 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由学校将在录取完成后统一
进行公示,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 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5. 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体检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违规处理
(一)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后附相关附件,要求参加面试的导师、工作人员务必复试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
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附相关附件,要求考生务必复试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八、咨询申诉渠道
经管学院邮箱:wlqneau@126.com 联系电话:15246805780 张老师
附件 1:国家有关保密事项法律法规摘要
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附件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