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MPAcc教育中心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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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强化复试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复试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招生质量第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机构
管理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副组长由
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纪检组长由学院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科责任教授及相关秘书,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
复试小组以责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思政教师等教师组成,根据考生实际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小组成员 6 人,设组长 1 名,秘书(助理)1 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及复试工作的实施。复试小组助理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组内设立 1 人专门负责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三、复试资格审核
(一)助理对研究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下列pdf格式的文件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材料上传至网络远程面试系统。
1. 身份证(正反面)。
2.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
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 年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管理学院MPAcc 招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政治理论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满分 100 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 15 分,
政治理论考核 15 分,综合素质考核 20 分,专业能力考核 50 分。政治理论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是网上远程随机抽题,考生随
即作答。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是网上口语交流及听力、表达。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随机抽题,考生作答的综合面试方式,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每位考生的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五、复试组织管理
1. 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 建立双查验、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
(1) 双查验: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 四对照: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 考生网络远程面试相关要求
详见《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相关要求》https://yjsxy.sut.edu.cn/info/1066/2553.htm
六、复试时间安排
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七、成绩计算
(一)成绩计算
1.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2.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政治理论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100 分
3. 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者;
(3)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八、录取原则及确认
(一)录取原则
1. 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作为录取原则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 以初试成绩高者先录取,初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单科外语成绩为准,直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
2.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同时复试,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全日制总成
绩前 40 名(含第 40 名)录取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上线考生复试合格后录取为非全日制。
(二)拟录取确认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数据由学校直接上报中国研招网,不需要考生确认。
调剂考生拟录取需要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后,方可完成调剂考生的拟录取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顺次递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额满为止。
九、监督监察
学院纪委对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予以监督监察,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纪委:024-25496549考生对学院纪委处理不满意可联系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024-25496237 或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