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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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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 安全、公平、科学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复试工作,确保考生安全,确保复试公平,确保程序科学。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复试工作程序科学严谨,操作规范有序。

2. 全面考查、突出能力原则。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 诚信复试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保证考生诚信复试,保证评委公正评判。

4. 以人为本、透明服务原则。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疫情防控、健康第一原则。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由调剂审核组、复试组、网络服务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职责:

1.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及统筹协调。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 负责对复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及考生进行调查处理。

4.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研究院)、各专业的调剂及其他复试环节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5. 网络与信息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障校内立信楼考场网络运行流畅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6. 后勤管理处负责指派技术服务人员在复试期间(上午8点-晚上8点)打开立信楼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并对所有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检修,确保网络畅通质量合格;做好复试场所环境日常消毒工作;处理复试期间的健康突发情况;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医疗保障,确保复试顺利进行。

7.各学院 (研究院) 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 (研究院)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院纪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订严谨规范、操作性强的本学院(研究院)远程复试工作具体细则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演练、协调和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工作中关于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等的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各专业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既要发挥各专业复试专家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也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和行为的监督,使复试专家在复试中能够尽职尽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要正确及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1)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负责建立若干复试考场,成立复试专家组,分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复试专家和2名复试秘书组成,其中1名复试秘书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

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和复试内容的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复试专家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分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及时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工作组要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复试及录取工作全程责任明确,实行责任追究、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

(2)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复试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名,要求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3)各学院(研究院)须成立线上远程复试技术支持小组,提前对复试平台使用的设备进行调试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各学院(研究院)应做好网络复试宣传引导工作,及时通过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通知有关复试安排等信息,提前组织复试考生对复试平台进行测试演练,回复考生咨询等,消除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三、复试时间:

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5月中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部分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二批,5月下旬,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未参加第一批复试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

具体复试专业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虑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我校远程复试软件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

1.学校端

各专业复试小组在立信楼专用教室现场集中复试。

2. 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中、宿舍等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复试系统,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后续通知。

(二)复试内容

1.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复试、政治理论复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等四个部分。考虑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专业课复试和政治理论(限MBA等9个专业学位)复试均通过口试进行。

2.专业课口试和政治理论口试,根据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命题。

3.专业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遵纪守法。

4.英语口试

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

复试采取随机抽题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三)复试小组组成及评分

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专家和2名秘书组成,负责专业课口试、政治理论口试(限MBA等9个专业学位)、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的考核工作。专业课口试和政治理论口试,满分分别为100分,60分为及格,时间均为10分钟;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满分分别为50分,30分为及格,时间均为5分钟。

五、复试程序

(一)考生缴纳复试费

第一志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接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搜索“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附件1)以考生的“复试编号”登录缴纳复试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收取复试费120元/生。

考生缴纳完成复试费,取得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对缴纳完成复试费用的考生安排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不退已支付的复试费。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未录取后参加校内调剂复试时不必再次缴费。

(二)考生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将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含调剂考生)下达各学院(研究院),各学院(研究院)指定专人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学院(研究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复试联系方式,并与考生取得联系,通知复试相关要求等信息。研招网报名时使用的联系方式变更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附件2)。

2.资格审查方式:考虑实际情况,本次采取网络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将以下资格审核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或照片形式,每项电子材料以“复试编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然后打包成以“复试专业+复试编号+姓名”命名的减压缩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复试专业所属学院的指定邮箱(附件2)。

(1) 复试费缴纳凭证截图或照片(.jpg格式);

(2)《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亲笔签名);

(3) 初试准考证;

(4)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到1张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公章的证明;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应届生),学生证丢失的,须提交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入学后查验;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考生参加延后举行的自学考试(限一次)后再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6)《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表》(加盖公章)(附件4);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系)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8)全日制招生专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5);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持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前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审核中未通过者,须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11)本人微信二维码(截图,图片格式)。

3.注意事项

(1)本人微信二维码务必真实、有效。各学院(研究院)会通过扫码方式,逐一添加考生微信进并逐一进行身份核验;

(2)请在邮件中写明考生本人现用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手机号码;

(3)学院(研究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发送邮件为准;

(4)凡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已获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三)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遵循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远程网络视频复试时,对复试过程画面、音频进行实时录制和保存。

1.复试模式

本次复试按各学院(研究院)复试专业分组,人数较多的可以按专业(领域)设置多个平行复试小组。各学院(研究院)分别在立信楼标准化考场设置复试考场并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校复试试场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案。

2.复试流程

(1)登录系统

复试小组成员和考生实名制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实人验证,复试小组成员可查看考生基本信息。

(2)考生候考

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虚拟候考区。各小组复试秘书实时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并核对考生身份。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并有序组织考生随机进入复试虚拟考场。

(3)复试

复试当天,复试小组成员和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网上候考区。复试小组秘书确认考生身份、音质和画面符合要求后正式开始计时进行复试。

1根据复试安排,秘书按照考生随机进入虚拟候考区的顺序来确定复试顺序,并通知下一位考生排队侯考。

2考生身份识别。考生进入面试间准备复试,复试小组再次与复试巡回单信息比对,核实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并在复试巡回单上签字确认。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专业课口试、政治理论口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顺次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

4每名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以上复试内容(3中所有内容)进行线下评分并在评分表签字确认。秘书线下对考生每项复试内容的作答情况进行简要记录,并对所有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分别汇总,每项复试内容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不同复试内容的分数,平均分数须保留两位小数。

5复试时间到,该考生复试结束,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等候。

六、复试注意事项

(一)复试小组秘书应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指南完成复试考生数据上传和考场安排工作,并将复试要求提前告知考生。

(二)考生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的场所应拥有良好照明,能清晰拍摄到完整的考试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画面清晰展示环境背景。

(三)考生准备复试的场所应安静,能连接网络,同时配备电脑、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得使用耳机)。复试过程中,尽可能采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设置双摄像头机位,排除其他人协助作弊的可能。

七、复试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

(一)网络掉线

将网络掉线方的手机热点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如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连接,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若断网超过3分钟,变更面试题目进行复试;若断网超过5分钟则将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

(二)替考、助考违纪

如疑似替考可再次比对考生已审核确认的巡回单(或初试准考证)照片和实际考生影像是否一致;如疑似他人助考可要求考生转动视频摄像头,扩大面试现场覆盖范围进行核查。通过复试系统全程录制的考生复试过程(影音资料)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考生作弊,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

(三)复试中声音无法传输

通过考生备案的电话与考生进行联系,将电话设置为免提模式,结合图像画面进行面试。如仍无法满足复试要求,则将该考生列入复试暂缓批次重新组织复试。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7:3比例折算形成总成绩。

计算方法:

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为标准单位,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合计形成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或300)×100×70% + 复试成绩/200(或300)×100×30%。

4.复试各项成绩、按权重的初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在计算过程中须保留两位小数。

九、预录取

(一)预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实行综合排名,按照实际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录满为止。如存在最后一名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数学、英语、政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预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面试不及格者。

4.英语口试不及格者。

5.专业课口试不及格者。

6.政治理论口试不及格者。

7.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有作弊、违规行为者。

8.未参加复试者。

(三)发送待录取通知

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十、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一)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2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非全日制考生中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在招生录取时将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更改为“定向就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提交回研究生院。凡不提交申请者,学校将取消其招生复试、录取资格。

十一、体检

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加强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1.复试工作全程实行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

2.学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主责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学校待教育部批准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申诉与举报

(1)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并设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举报电话:0351-7666904

举报信箱:sxcdyjs_yzb@163.com

(2)对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回避。

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