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指委依据AAPEQ认证指标体系对有关培养单位会计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发展前景持续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认证结论评级。当前,教指委也在积极推动与财政部合作并实施联合认证。
通过教育质量认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强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品牌效应,推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AAPEQ认证程序包括资格申请、认证准备、专家评审和维护评审4个阶段。每年11月份,各培养单位可自愿向会计教指委提交AAPEQ认证申请材料,满足申请条件的单位即可成为AAPEQ的会员单位。在专家评审阶段,会计教指委将选派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认证评价并出具认证建议。会计教指委全体会议根据认证材料、专家组的评分及建议出具认证结论。
认证结论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或B级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等级,获得A级或B级认证结论的申请单位成为AAPEQ认证的成员单位;C级认证结论为待通过认证等级,需重新进入认证准备程序。维护评审阶段是会计教指委对成员单位实行的后续监督,在维护评审周期内成员单位需定期提交评审材料。
AAPEQ认证体系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要求,旨在对有关培养单位会计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全面评价,并确立有效开展会计专业学位教育的基本标准。
AAPEQ认证的宗旨是通过建立多主体、多维度、多层次、多环节的质量认证体系,将决策、指导、咨询、评价、认证、对接等手段有机结合,构建优胜劣汰的合理竞争机制,引导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制度建设和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推动我国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持续发展,促进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AAPEQ认证享受优先录取、免考政策
①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入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计划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将被AAPEQ会员单位优先录取。申请优先录取者应在报名参加当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时,向报考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由报考单位核准后给予优先录取资格。
②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及入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计划的考生,入学后可在提交相应课程报告的基础上,向所在招生单位申请免修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核心专业课《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③ AAPEQ成员单位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和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学生,符合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或可以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获得AAPEQ认证A级会员单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和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豁免的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
17所通过AAPEQ认证的会计专硕高校
目前,AAPEQ认证A级成员单位共17家,分别是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海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