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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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根据学院(研究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学院(研究院)要求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面试设备(主机位)一般应为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带有摄像头和麦克),从正面拍摄;全程清晰显示考生面部及双手图像;
2、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为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pad等(须有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约45度角位置拍摄,确保从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和主机位屏幕,复试过程须关闭音频;
3、确保有线宽带、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电子设备等。
5、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6、远程复试平台:考生须按学院(研究院)通知,安装复试平台,并做好复试前软硬件测试,提前阅读《北京邮电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点击下载)。如有硬件条件困难的考生,及时向复试学院(研究院)联系。
二、缴纳复试费及资格审查
1、缴纳复试费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5月5日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已在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会领取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无需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2、提交材料
考生缴纳复试费后通过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4)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扫描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7)报考学院(研究院)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院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网络远程复试时需要准备的物品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打印《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4)复试通知书(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下载);
(5)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考试物品。
三、网络远程复试
请考生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学院(研究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采取远程视频监控方式进行开卷考试,请考生提前准备若干A4纸和黑色签字笔。具体考试时间、收发卷方式由学院(研究院)通知。
2、同等学力加试:专业面试通过后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采取远程笔试方式进行,组织形式同专业课笔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与专业面试同时进行。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外语听说和利用专业学科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体检
取消复试阶段体检(含推免生),9月新生报到时统一组织体检。
6、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远程网上方式,未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测试网址:http://psychology.bupt.edu.cn/。具体流程请点击查看《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学生心理测量操作步骤》。
四、调剂原则及流程
所有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分数线,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方可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
2、调入调出专业原则上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类联考的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类专业。
4、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管理类联考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生。
5、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通信和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校外调剂生,本科毕业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除外;
6、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调入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调入相同或相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但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全日制专业。
(二)接收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2、各学院(研究院)在“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在此期间,各院不会进行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解锁考生志愿的操作。
3、系统开放12小时后,各学院(研究院)将根据“调剂系统”中的考生志愿和初试成绩,筛选调剂考生,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在复试前登陆各院网站查看复试细则和相关通知。
4、复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内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学院(研究院)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同放弃录取。
(三)向校外调剂
调往外校的考生,可以直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无须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调剂手续。
五、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外语听说、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等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权重在30%-40%的范围内,由各学院(研究院)自定。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复试学院(研究院)网站查询复试结果;
7、根据当年各院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政治审核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六、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研招办受理考生投诉的邮箱:yzb@bupt.edu.cn或010-62285173;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1、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期间主动告知报考学院(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