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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经管学院专硕中心研究生复试方案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7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
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济管理学院制定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组织管理
(一)组织结构
1.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2. 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4)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评委一般不少于 5 人。具体职责:(1)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2)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 准;(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4)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 果等需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疫情防控措施
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 到校参加复试的专家评委和工作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筛查审批、测试体温、做好个人防护等。
二、复试资格与调剂专业
(一)复试分数线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总分 英语二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5100 工商管理 175 44 88
125600 工程管理 175 44 88
125300 会计 185 50 123

(二)我院在工商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会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三个专业招收调剂考生,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址如下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信息,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从调剂系统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者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提前公布在经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 http://www.sem.buct.edu.cn/index.htm,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调剂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四)按照相关规定,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五)所有考生需按时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一律不予录取。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以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三、复试时间
(一)一志愿复试时间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复试时间
125100 工商管理 5 月 14 日 9:00-18:00
125600 工程管理 5 月 14 日 9:00-18:00
125300 会 计 5 月 15 日 9:00-19:00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调剂系统开放( 5 月 20 日) 后,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关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http://www.sem.buct.edu.cn/index.htm 通知。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5 月 11 日 24:00 之 前 ) , 通 过 “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硕 士 招 生 系 统 ”
http://yjsy.buct.edu.cn:8088/ksxt/login.aspx 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 应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需有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注册页面)、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2. 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3. 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提交的报考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成绩单确因困难无法提供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电子版说明,并于入学时将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交由学院查验。《考生诚信承诺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
(二)交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交纳复试费 100 元,具
体交费方式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
(三)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拟采用腾讯云旗下的“腾讯会议”软件(主要使用) 和阿里巴巴旗下的“钉钉” 软件(备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为 20-25 分钟(含英 语测试)。
1. 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耳机)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两个面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手机畅通。还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 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 10-20 分钟左右,面试小组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 ID,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 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4. 核对身份后,考生环拍四周,确保清场。经面试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如果存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情况,请在确认复试信息前(5 月 11 日 24:00 之前),联系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张老师,电子邮箱为 jgyz@mail.buct.edu.cn。
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的考核内容涵盖在面试中进行考核。
1.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人文素养;
(4)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会计专业硕士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以下两门课程:
(1) 审计学
(2) 管理会计
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五、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一)复试成绩共 5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300 分)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 1:1 的权重综合排名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录取
( 一) 复试成绩公布时间: 复试结束三天后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
(http://www.sem.buct.edu.cn/index.htm)公布复试成绩。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 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二)拟录取考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寄至研招办。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由定向 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研招办,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复试后,按照复试专家组的意见,需要调整专业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填报相应专业的调剂信息。
(五)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校后续通知。
(七)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
(八)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违规违纪处理
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 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 后 3 个月内,我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其他
(一)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本办法适用于 2020 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