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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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及预计调剂人数:
(一)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研究生—-应用经济学:13人,其中数量经济学5人,国际贸易4人,产业经济学4人
2.学术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30人,其中企业管理12人(含推免生1人),会计学12人,技术经济及应用6人
3.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25人;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17人
4.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27人(含3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二)预计调剂人数:
1.学术学位研究生—-应用经济学:10人,其中数量经济学4人,国际贸易学4人,产业经济学2人
2.学术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24人,其中企业管理 10 人,会计学 8 人,技术经济及应用 6 人
3.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13人;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12人
二、复试分数线、比例及复试名单
达到A类考生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会计专硕分数线另行公布)
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120%掌握。
按择优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遴选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我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专家组参考考生考前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遴选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 我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的程序、时间安排
(一)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
(1)考生出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人员将考生上述材料与依据电子数据打印的书面信息进行核对,并留存复印件。
(3)无误后考生本人登记签字。
(4)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汇总的审核信息须经审核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留存审核信息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直至该生在我校完成学业离校。
(二)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各学科(专业)学位点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安排:
(1)学术学位研究生——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含数量经济学专业、国际贸易学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3月22日全天
(2)学术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含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
①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3月22日全天
② 会计学专业:3月20日全天
(3)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3月23日全天
(4)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专业课笔试:3月26日下午;综合面试及英语面试:3月27日
四、复试考核方式
(一)复试科目与权重
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与权重如下:
(1)学术学位研究生(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2)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专业课笔试占30%;专业综合面试占50%;英语能力测试占10%;背景调查占10%;
(3)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普通计划):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4)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大学生士兵”计划):专业课笔试占30%;专业综合面试占5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二)专业课笔试的组织及实施
(1)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组织专门人员命题,并做出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命题范围严格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方工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http://yjsy.ncut.edu.cn/yjsy/49/20180712/092227274156721.html)执行。
(2)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专业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学科(专业)专业课笔试的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北方工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执行。
(3)学院各学科(专业)专业课笔试方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综合面试的组织及实施
专业综合面试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专业综合面试每一面试小组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应配备秘书至少1人,对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组织及实施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测试专家一般不少于2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部分40分,口语部分60分。具体评分标准按《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内容为2门本科阶段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
在复试环节,复试专家组与考生面谈,直接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及道德品质。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评定
1.学术学位研究生(含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初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2.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
3.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含普通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百分位。
复试成绩60.0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破格复试
学院各学科(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九、调剂工作
1、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调剂
学院各学科(专业)接受普通计划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为:
(1)符合北方工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jsy.ncut.edu.cn/yjsy/12/20180907/092010395243711.html)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专业学位统考(联考)科目为政治、管理类联考综合。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MPAcc)。
2、所有调剂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
3、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院调剂志愿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
4、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等信息。
5、为方便第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调剂,学院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6、学院开放及关闭调剂系统时间为:首次开放时间是2019年3月20日零点,关闭时间是2019年3月20日12时。二次开放和关闭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工作通知。
十、录取
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十一、考生查询考生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的时间及网址
复试前,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sem.ncut.edu.cn/)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工作小组对学院各学位点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公告栏进行公示。
十二、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我院考生申诉接待电话:010-88803290;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申诉接待电话:010-88803523;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