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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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基本建成了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兰工坪校区和彭家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主城区七里河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48万册,电子图书116万册。
学校设有20个学院(部),并设有研究生院、温州研究生分院。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31人,博士研究生484人。学校有教职工2309人,其中专任教师1361人,高级职称980人,博士生导师165人。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涵盖了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9个学科门类。
学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三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
学校有“省部共建有色金属先进加工与再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5个、教育部科研基地6个,省部级科研机构34个。学校与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兰石集团等20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通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西部特别项目、“2+2”、“1+2+1”等交流项目,每年派出300余名师生赴国外学习交流。学校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资格,有来自53个国家的537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秉承“ 奋进求是”的校训,大力弘扬以“ 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以人才为强校之本、创新为兴校之要,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欢迎广大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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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型
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在24个一级学科和89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招生预计1000人左右。
为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在14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12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在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两个专业,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4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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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 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录取当年我校注册当年新生学籍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有科研潜质的可以录取为直博生,可以优先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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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对应的报考点的公告按时按点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报考点的规定流程,配合图像采集、缴纳报考费。
网上确认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符合条件(背景和大小)的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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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我校自命题科目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考试时间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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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综合考生初试成绩等各方面因素,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1:1.2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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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助学金每人6000元/年,非定向研究生100%覆盖。
奖学金我校为吸引优质生源设立的奖励政策。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和工程管理专业硕士以及全日制专业硕士中的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 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 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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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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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简章将根据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招生文件进行完善,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含推免人数)”,仅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 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 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我校自行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7.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成绩单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8.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录取类别必须明确为“定向”或“非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非定向生须在入学前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到我校答案馆。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由于国家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方向进行了调整,我校的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原则上需要具备工科专业背景,具体报考条件和要求咨询相应学院。
9.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0.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招收部分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泵、阀、电气、控制)、机械、电子信息及艺术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11.鉴于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不确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
12.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既可招收全日制,也可招收非全日制,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3.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15.本简章由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16.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研究生院和各院(部)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院(部)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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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http://www.lut.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代码:10731
考点代码: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