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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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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约3123名(含基地及其它专项招生指标)。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15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400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供由修读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3)各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名称均与统考生考试科目名称一致,各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四)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请点击)。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考生所选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注意事项:
1.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1)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报考类别: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交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要求
(1)考生根据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2020年12月1日前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注意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要求,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采集本人图像等。
(8)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501园林规划与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503命题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568专业设计(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13历史学基础
第四单元: 408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政治、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313历史学基础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503命题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复试结果公布后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21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翻译 18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会计、金融 28000 二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见注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10000 二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所有专业 12000 三年
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社会工作、翻译 18000 见注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会计、金融 28000 二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见注
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15000 二年
其他专业 12000 见注
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 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领域) 15000 三年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 10000 三年
农业(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兽医 10000 三年
生物与医药 12000 三年
社会工作 18000 三年
公共管理 24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四年
会计、金融 28000 三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23000 三年
林业 8000 三年
 
注:1.风景园林、兽医、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林业、电子信息、机械、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法律(非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翻译、社会工作、法律(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二年;2.2021年招生专业以2021年招生目录为准。
2.奖助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具体以文件为准),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奖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元/年) 比例 金额(元/月) 金额(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3.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参评当年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住宿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21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4.我校“501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503命题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考试所需设计制作工具和A3大小空白图纸若干张;“568专业设计”科目,考生需携带作图工具和画笔。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6.参加我校兽医学院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初试分数线,经意向导师同意,可以按提前批录取。
7.基地是指广东省教育厅在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省科学院建立的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基地指标实行专项招生计划,基地指标所招的研究生由我校与基地联合培养。
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八、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码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001 经济管理学院 陈老师 020-85287357 37801177@qq.com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卜老师 020-85286459 stbyh@scau.edu.cn
003 数学与信息学院 左老师 020-85285383 306239093@qq.com
004 生命科学学院 汤老师 020-38297700 925411268@qq.com
005 动物科学学院 成老师 020-85280275 chenghang@scau.edu.cn
006 兽医学院 张老师
黄老师
020-85280410 1531274547@qq.com
007 农学院 齐老师 020-38294996 qizhongxichu@scau.edu.cn
008 材料与能源学院 刘老师  15521270102 weipeng_liu@scau.edu.cn 
009 人文与法学学院 唐老师 020-85280249 30025493@qq.com
010 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0-85280339 gcxyyjs@scau.edu.cn
0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喻老师 020-85280255 463030026@qq.com
012 食品学院 徐老师 020-85288295 spxyky@scau.edu.cn
013 园艺学院 王老师 020-85280227 505518469@qq.com
014 资源环境学院 周老师 020-85280291 842113830@qq.com
015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谢老师 020-85283650 xiepan@scau.edu.cn
016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0-38632879 275408874@qq.com
017 外国语学院 周老师 020-85283527 mtizhaosheng@163.com
018 艺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87006 543966476@qq.com
019 电子工程学院 严老师
梁老师
020-85283522 362249475@qq.com
Lianghm@scau.edu.cn
020 海洋学院 赵老师 020-87571321 632565986@qq.com
021 植物保护学院 杨老师 020-85280743 4168657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