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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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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着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21年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是参考2020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和2020年实际录取人数暂定的,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仅供参考。正式录取时,因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变动,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结合变动情况与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具体招生学科、专业领域及计划数可查看我校《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体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其他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6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底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在2021年9月底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课程考试准考证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拟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原则上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或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或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济南大学(3787)考点的考生请关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知

(1)考生按报考点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各报考点缴费方式不同,主要分为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命题

以下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我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

九、复试录取

(一)复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招生进程安排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面试(含外语口语)。

参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加分规定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言行举止、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

综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均不转入我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底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问题

1.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组成。

2.学费

参见《济南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3.导师选择

考生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后即选导师,施行师生双向选择制。

十二、特别说明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9736151、82765949、89736986

网址:http://yz.ujn.edu.cn/

E-mail:yzb@uj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