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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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四)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五)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六)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七)有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
(九)近5年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
四、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非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是否招收
同等学力考生招收学院及联系方式
085700资源与环境
01海洋环境保护410是01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2058
联系人:刘老师)
02海洋资源勘探2否004海洋地球科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2460
联系人:丁老师)
03功能材料与工程21否003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2605 联系人:李老师)
0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1690
联系人:张老师)
04海洋环境探测14否00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1262
联系人:马老师)
05海洋环境信息传输与处理26是
06渔业技术与工程2否005水产学院
(联系电话:0532-82032973
联系人:丁老师)
07生物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84否006海洋生命学院
(联系电话:0532-82031601
联系人:白老师)
08生物制品加工与质量控制62否00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2-82031639
联系人:杜老师)
09制药工程42否008医药学院
(联系电话:0532-82031901
联系人:王老师)
10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33是009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 0532-66786375
联系人:彭老师)
11业务化海洋学1否001海洋与大气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2372
联系人:马老师)
12应用海洋学22否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2021年3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
(11)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八、外国语水平考试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九、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四、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十五、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六、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专业领域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