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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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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始建于1947年,地处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美的松花江畔,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七十三载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学校精神,为各行业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

一、齐全的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等多个学科门类,拥有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会计学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与应用数学、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学校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物理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金融、工商管理(MBA)、会计、社会工作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点学科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学校学科以能源矿产为优势特色,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建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特色学科。

二、完备的教学资源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的理念,构建开放、多元、有序、效能的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实施“五大工程23项计划”的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24人,省教学名师、教学新秀9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聘请教育界、企业界、政界知名人士等150余人为兼职教授。长期聘用企业工程技术骨干145人为“双师型”教师,直接服务特色人才培养。学校拥有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岩土工程、工商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技术与工程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有国家级中心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具有国内一流的工程训练与基础实验中心等一批高端服务平台。

三、丰硕的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立足服务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需要,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级科技项目53项,省部级科技项目196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省部级科技奖95项。总体负责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高纯石墨材料开发及其典型应用”,成为国家石墨新材料产业发展人才与技术的主要支撑,石墨烯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出高品质石墨烯生产线,自主研发的极薄煤层采煤机关键技术属国内首创,牵头成立了黑龙江省3D打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系列面结构光扫描测量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主研发的“金属粉末激光选区熔化3D打印机”达国内一流水平。立足煤炭行业,为黑龙江龙煤集团和龙江四煤城精准提供人才支撑和科技创新服务,与龙煤集团合作成立“龙煤学院”定向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与鹤岗市、七台河市成立科技创新服务战略联盟;与龙煤集团共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省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

四、广泛的国际交流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化办学,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全方位开展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奥地利等10余个国家5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同俄罗斯乌拉尔国立矿业大学共建中俄文化中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方面成果丰硕。学校高度重视师生交流与留学生工作,每年都有百余名学生赴国外实习交流,多名教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资质,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

当前,学校正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服务”的目标方向,聚焦内涵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新篇章,开启了创建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科技大学和“百年名校”梦的新征程,为国家经济发展、现代化新龙江建设和行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从社会需求、知识结构、综合素养、实践训练与能力等方面入手,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报到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2021年招生的其他硕士专业学位有:社会工作、会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报名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执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提前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按我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有关要求进行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

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http://gs.usth.edu.cn/)查看考试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我校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二)初试科目

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其它专业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见我校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

八、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按2020年招收511人计,其中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6人。

九、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学习年限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

十、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研究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研究生入学奖学金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

1.一等奖学金:推免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二等奖学金:“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其他非“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三等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入学奖学金评审年度或最近年度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档案未在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2000元/年,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对新入学研究生,其入学考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加权平均前三名者(数学按百分制折算),可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兼顾其复试成绩和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

(五)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六)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一、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学校主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21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418 网 址:http://gs.usth.edu.cn/

邮箱:hkdyzb@126.com 联系人: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