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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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均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的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5.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10月20前通过我校审核后(需提交材料:1、所在单位推荐报考介绍信2、在职业务骨干证明(附支撑材料)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6、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专家推荐书2份(>点击下载)等材料。)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符合如下要求:
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二、报名相关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9月24日-25日,每天9:00-22:00,辽宁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
9月26日-27日、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各类别考生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并根据《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中报考点选择的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不符合报考点限定条件要求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2.我省有关招生单位推荐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3.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确认。2021年辽宁省全面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5日-10日(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由报考点负责确认审核。未能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5.12月19日-28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6.辽宁省域内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毕业学校设立为考点的应届考生,应选择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以网报系统可选为准)办理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工作或户口在辽宁省域内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除外);报考我校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阜新市指定的报考点(以网报系统可选为准)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报考费
1.辽宁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报考费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方式。具体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报考费缴纳时间截止至10月31日,逾期不得补缴,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
(四)学历(学籍)审核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学习方式及毕业就业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开展。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全部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统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6000元/学年;
2.管理类联考研究生: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 (38000元/生),工程管理硕士MEM(38000元/生),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0000元/学年),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10000元/学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13000元/学年);
3.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4.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学年。
五、招生计划及奖助办法
(一)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27人,其中全日制计划1500人,非全日制247人;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6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850人。另我校2021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15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一志愿及调剂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不超过接收推免生计划)。
(二)奖助办法
1.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情况)。
2.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面向推免生设立“优秀生源”入学奖学金;面向第一志愿考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其他单项奖学金。
4.学校不断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不断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六、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我校建有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玉龙校园和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1.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相关学院:
力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矿业学院、理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2.阜新校区玉龙校园相关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交通学院
3.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相关学院: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营销管理学院、软件学院
(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录取考生所在学院安排住宿。
七、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电 话:0418-5110021
网 址:http://202.199.224.25
电子信箱:33504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