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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关键字: 会计,审计硕士,图书情报 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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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可以报考。国(境)外本科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以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暂按2020年招生规模拟分配,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调整公布具体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202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请参看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并及时修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2020年11月30日前,主动向学校提交学历(学籍)有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材料核验未通过的,视为学历(学籍)不符合报考条件。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